更新时间:2022.08.12
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能在离婚诉讼中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1、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2、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审判人员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4、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
可以选择以诉讼方式离婚的情形有: 1、离婚只是单方意愿,对方根本不同意离婚的。 2、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但对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承担、子女的抚养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4、一
以下情况下适合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就离婚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婚姻一方当事人失踪、下落不明;一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的具体要求: 一、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起诉离婚并无限制。想要离婚的一方随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并不是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就会判决离婚。法院确认夫妻感情破裂,并且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才会判决离婚。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
如下情况下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1、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抚育费、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事项不能自行达成协议的; 3、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其他情况。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诉讼离婚能直接判离。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下列情况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1.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 2.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抚育费不能自行达成协议的。 3.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处理达不成一致协议的。 4.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因其他纠纷无法自行协商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存在法定情形的,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请求损害赔偿。也即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是重婚的;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是实施家庭暴力的;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能在离婚诉讼中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