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我国法律并没有关于土地使用证赔偿的规定,只有在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时,会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自留地在产生之初的一个最大的优势就是不需要缴纳农业税,享受相关的农业优惠政策,但是自我国取消农业税后,其与通常的承包地的界限已经很难区分,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等同于农村承包地,但是,国家并没有给农户发放专门的自留地使用权证书
1、《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耕地上建大棚,不算变更土地用途,而且不算是非法占地,但是要经过农业部门的审批才可以。 2、建造温室大棚需要的审批
土地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或者认为其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提出土地行政复议申请,由受理土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
土地征收程序法律规定有:发布拟征地通告,组织听证;进行地籍调查,登记确认地上附着物;拟定一书四方案,发布征地公告;拟定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征地补偿登记;根据群众意见修改补偿安置方案,落实征地补偿。
我国土地的所有形式包括两种,一是土地的国家所有制,二是土地的农村集体所有制。我国农村土地征用是发生在国家与农村集体之间使用权的转移,它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给予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地邻种树,法律的规定如下:距离没有规定,但是如果确定邻居栽树行为已经给自己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不动产,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不动
离婚案件一方原则上是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在原告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从级别管辖来看,此时对离婚案件进行管辖的,往往都是基层人民法院。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
差价补偿的法律规定,一般可以分为以下的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1、当消费者发现购买的物品不是最低价时可以通过低价物品发票,像承诺差价补偿的企业要求补偿。这是一种吸引人消费的方式,也是企业普遍存在的一种营销手段。随着市场的竞争的激励成为一种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