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应当采取吸收原则。如该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判以有期徒刑和拘役刑管制刑,即选择有期徒刑作为执行刑罚,拘役刑管制刑被有期徒刑吸收如该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判以拘役刑和管制刑,则选择拘役刑作为执行刑罚,管制刑被拘役刑吸收。理由如下: 1、有期徒刑、拘役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而拘役,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依据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分别被判处拘役和管制的,由于是不同的处罚措施,所以需要分开执行。
管制、拘役与有期徒刑并罚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根据法律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拘役和管制的,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
如果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科以拘役刑和管制,则选择拘役刑作为执行刑罚,但是管制在拘役执行完毕后仍需执行;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科以有期徒刑和拘役刑的,则执行有期徒刑作为执行刑罚,拘役刑罚被有期徒刑吸收。
应当采取吸收原则。如该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判以有期徒刑和拘役刑管制刑,即选择有期徒刑作为执行刑罚,拘役刑管制刑被有期徒刑吸收;如该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判以拘役刑和管制刑,则选择拘役刑作为执行刑罚,管制刑被拘役刑吸收
法律明确规定了同一有期自由刑的并罚,但没有具体规定如何并罚不同的有期自由刑。如果同一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两个主刑会导致司法操作上的一些困难:比如刑罚执行过程中,罪犯需要减刑时很难操作,很难决定先减哪个主刑;同时,有期徒刑一般在监狱等执行
应当采取吸收原则。如该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判以有期徒刑和拘役刑管制刑,即选择有期徒刑作为执行刑罚,拘役刑管制刑被有期徒刑吸收;如该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判以拘役刑和管制刑,则选择拘役刑作为执行刑罚,管制刑被拘役刑吸收。理由如下: 1.有期徒刑、拘
管制与拘役数罪并罚的方式: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
有期徒刑拘役刑管制刑并罚的方法要采用吸收原理。被告人犯两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刑管制刑的,选择有期徒刑作为执行刑罚,被有期徒刑吸收;被告人犯两罪分别判处拘役刑和管制刑的,选择拘役刑作为执行刑罚,被拘役刑吸收。理由如下:有期徒刑、拘役刑、管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因此有期徒刑吸收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
行为人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罚的,执行有期徒刑。若有期徒刑和拘役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管制不能与有期徒刑合并执行。《刑法》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