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8
终止合同的事由: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终止的事由有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其中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
无效合同与无效民事行为区别: 1、无效合同是指虽然已经成立,但因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法律效力的合同。 2、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已经成立的,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确定、永久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
无效合同可以独立存在的条款有效。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仍然有效,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条款效力。
法律规定的合同终止的事由有:1、债务已经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履行;2、合同已经按照法律的规定解除;3、双方的债务已经相互抵销了;4、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将标的物进行提存了;5、债权人已经免除了债务人的债务;6、债权和债务都已经同归于一人;7、
根据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 (2)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 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②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③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④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
土地租赁合同无效具有下列法定情形: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合同签订的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4、其他无效情形。
合同无效的情形: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方合同的民事行为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出现无效的情形是以下几种:第一,对于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情形,并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若只是损害非国家利益的合同,则是可撤销合同。第二,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强制性规
有以下情况合同无效: 1、当事人不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或权利能力,且无法追认生效的; 2、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4、合同无效等等其他情况。
在处理合同无效的时候有三项原则: 1、返还的范围区分善、恶意原则占有人善意的,返还原物,如已使用要支付使用费;非善意(恶意)时,返还原物和孳息或使用费; 2、禁止恶意抗辩原则; 3、不使过错方受益原则双方过错的合同,若一方可从合同无效中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