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30
在缓刑考验期间发现犯罪分子的漏罪后,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执行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宣判缓刑后,非在押犯应立即释放,如果是在押犯,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公安机关。 自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后一般是由当地司法局社区矫机构进行接收,并指定服刑人员按规定时间到住所地司法所报到
缓刑期间又犯盗窃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
法院运用间接证据定案应遵循的规则: 1、间接证据必须客观真实。 2、间接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 3、间接证据之间以及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必须协调一致。 4、所有查证属实,准确可靠的间接证据结合起来,只能得出一个结论,证明一个唯一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
争取缓刑的方法: 1、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争取被害人的理解; 2、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争取自首; 3、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努力改变案件的定性,从有利于被告的方向定罪,进而影响量刑; 4、累犯不能存在; 5、争取立功情节等,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的程序,是先报告其负责人,经其批准;然后出示执法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再告知当事人有关事项,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最后制作现场笔录,由各当事人签字、盖章等。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的程序:先向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然后由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再依法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等事项,并听取当事人的申辩;最后依法制作现场笔录,并正式实施。
死刑缓刑无论怎么样都不可以减刑。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减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所以死缓是不适用减刑的。
缓刑期间不能再判缓刑。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实施了新的犯罪,或发现在宣判前还有别的罪还没有宣判的,那么会被撤销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内实施新犯罪,违反法律法规,且情节严重的,该罪犯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