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不可以。如果公安已经刑事立案,除非有嫌疑人死亡、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等情形,否则不会撤案的。即使被害人要求撤案,公安也不会撤,因为刑事案件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不取决于被害人是否愿意追究,这是国家的公权力。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
对强奸未遂立案后是不可以撤销的。强奸未遂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必须立案调查。如果公安已经刑事立案,除非有嫌疑人死亡、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等情形,否则不会撤案的。但是被害人可以不追究其责任。
不可以,因为强奸未遂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必须调查处理。不过女方可以不再追究男方的民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强奸未遂立案不可以撤。强奸未遂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必须立案调查。如果公安已经刑事立案,除非有嫌疑人死亡、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等情形,否则不会撤案的。但是被害人可以不追究其责任。
不可以,因为强奸未遂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必须调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行为人成立强奸罪的,结合案情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行为人的强奸行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强奸结果的,则成立强奸罪未遂,即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对于强奸未遂案件,司法机关依法撤案的,不存在从轻判的问题,因为司法机关能够撤案,就说明行为人的行为有可能不会构成犯罪或者构成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用追究刑事责任,既然司法机关依法撤案,法院就不会对行为人进行判刑,也就不存在需要从轻处罚的问题
强奸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强奸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对于强奸罪的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判刑。具体由法院来裁量。
我国刑法对强奸罪的立案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安机关都可以进行立案追诉:第一、通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第二、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一般情况下,强奸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奸淫幼女的行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