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约的,应当支付赔偿金给劳动者,即根据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向其支付二个月的工资。
怀孕的时候劳动合同到期,顺延指孕期结束,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但怀孕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女职工怀孕,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女职工可以反映到工会、妇联、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甚至可以上诉法院解决,申请双倍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协商解除后发现协商过程中怀孕”的情形,有较为明确的裁判指引:协商解除有效,不支持劳动者恢复劳动关系的请求。北京高院的司法指引也有类似的规定。这此司法指引的法理依据,应当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协商解除”的
不能反悔。有关法律虽然规定了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仅适用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员工无过错的情况,不适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一般不能随意与在孕期的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该职工存在严重过错的除外。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两倍作为赔偿金。而经济补偿按职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
在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满足公司的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公司的有关制度的;3、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4、同时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公司工作任务的完成的,或者在公司提出
写解除劳动合同的内容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 2、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等;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4、工会的意见; 5、何时向劳动管理部门报告; 6、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 7、通知的时间;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认定标准为: 1、女职工处于怀孕期、产期、哺乳期时,用人单位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本单位患上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时,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3、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