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不算,但可以折抵刑期。羁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刑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
羁押是不包含留置的,留置并不属于我国刑事诉讼中所适用的刑事强制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
犯罪分子判处缓刑的,如果有先行羁押的,羁押期限是不能折抵缓刑期限的,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罚才能折抵刑期。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羁押与拘留的区别在于限制不同。拘留是指在法定的条件下,公安机关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临时强制措施。如果在拘留期间查明犯罪证据的,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而羁押则是一种强制措施,指的是因犯罪嫌疑被拘留、逮捕,等候法院审判的期间。如果法院
判刑前羁押时间不算,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徒刑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刑之前的先期羁押可以相应的折抵刑期。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刑事案件对民事案件有影响的,刑事案件裁判后再审理民事案件;由刑事案件引起的民事案件,符合条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案件对民事案件没有影响的,可以直接审理民事案件。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对未成年人可以适用正当防卫。法律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没有年龄限制,因此对未成年人可以适用正当防卫。
量刑前羁押的计算有三种情形: 1、处罚前被羁押的,判决后处管制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犯罪嫌疑人被判拘役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犯罪嫌疑人被判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上述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折抵,被判无期徒
处罚前羁押的计算有三种情形: 1、处罚前被羁押的,判决后处管制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犯罪嫌疑人被判拘役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犯罪嫌疑人被判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上述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折抵,被判无期徒
被羁押时间的计算方式为: 一、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 二、犯罪嫌疑人信息作假、身份不明的,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三、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
对被告人在侦査中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和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案件以及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不能办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