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对于强奸幼女的行为,如果能依法取得证明强奸事实的物证、被害人陈述、鉴定意见等符合证据种类的证据,才能定罪。但是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
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即构成强奸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客观要件。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
1、主体方面: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特殊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妇女也可能成为强奸罪的共犯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即明知是违背妇女意志,仍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具有侵犯妇女性权利的主
符合以下要件构成强奸罪: 1、主体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2、主观要件: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3、客体要件: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4、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
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非法的性关系即构成强奸罪。 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的非法手段,强制与被害人进行性交,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犯此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处罚。
构成强奸罪的条件为: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在主观上是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女性的性的绝对不可侵犯的权利;在客观上表现为违背妇女的意愿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
认定强奸行为成立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了妇女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2、客观上,必须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可抗拒、不知反抗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不可抗拒的状态,乘机实施奸淫; 3、主体为
行为人基于强行奸淫的目的,已经着手实施强奸行为,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构成强奸未遂,强奸未遂的也构成强奸罪,我国只有强奸罪没有强奸未遂罪。
强奸罪的判刑: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一般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法定加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客体要件。若对象是幼女,则犯罪客体是幼女的性的绝对不可侵犯的权利;若对象是妇女,其犯罪客体是妇女享有的拒绝与其合法配偶以外的其他男子性交的权利。 2、客观方面。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 3、主体要件。一般刑法观念,认为
1、主体方面: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特殊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妇女也可能成为强奸罪的共犯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即明知是违背妇女意志,仍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具有侵犯妇女性权利的主
强奸是公诉案件。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