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5
劳动者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年终奖×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年终奖-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
年终奖计税方法如下: 1、取得年终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高于或等于费用扣除额5000元的,将年终奖金除以12个月,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出所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奖金全额乘税率减速算扣除数,就是最终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2、取得年终奖金当月个人
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一般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的。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而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报酬争议不受上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当事人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仲裁申请。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为一年;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为一年。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2008年5月1日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时效为六十天。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法》第82条所划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的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
劳动纠纷诉讼时效是从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天。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