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债权的分类有: 1、法定债务和意定债务; 2、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 3、单一债务和大多数人债务; 4、按份债和连带债,债务人只对自己分担的债务份额负责,债权人的物权要求债务人偿还全部债务; 5、简单债务和选择债务; 6、主债和从债; 7
债权的分类包括: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主债与从债;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
1.根据发生原因及债的内容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决定债权分为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 2.根据标的物属性得不同,债权分为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 3.根据债的主体双方人数,债权分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4.根据各方各自享有得权利或承担得义务及相互
债权指的是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的分类包括: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主债与从债;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
被担保债权的种类有: 1、种类之债; 2、特定之债; 3、自然债务; 4、未来的债权。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债权担保常见的表现方式有抵押、保证、质押、留置、定金等。《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
债权担保的类型包括:交付定金(债务人需要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给债权人);抵押担保(债务人或第三人需要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质押担保(债务人或第三人需要将财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以及留置(债权人需要已经合法占有属于债务人的动产)等。
国法律规定按照债的发生原因可分为合同之债、单方允诺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等。 按照债的设定及内容是否由当事人以自由意思决定可划分为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按照债的标的物的不同属性,债可划分为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按照债的
债权具体的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留置、定金。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有五种: 一是定金; 二是保证; 三是抵押; 四是质押; 五是留置。 1、定金,指销售方在合同未履行前,可以要求买方预先支付占总货款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到期支付全部货款的保证。 2、保证,指销售方可以要求买方提供一个经济实
债权担保的类型如下: 1、保证担保。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担保。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
被担保债权的种类有:既可以是种类之债也可以是特定之债,可以是专属性的债务也可以是非专属性的债务,如果被保证的债务是非金钱债务,可以由保证人代替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