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用耕地的年产值按规定标准执行。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区实际情况定期制定耕地的年产值标准并予以公布。 第九条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具体的倍数确定为:征地后人均耕地0.8亩(不含)以上,土地补
征地补偿安置问题内容: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以当地统计部门批准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物价部门批准的单价为准; 3、如果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
1、征用土地应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2、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3、地上建筑物补偿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合法面积为准计算,构
本市行政区域内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征收农用地以外其他土地的,其补偿标准按照同一区片的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土地补偿费由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征地实施机构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被征地农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包括: 1、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2、征地补偿费用的标准、支付对象与方式; 3、地上附着物与青苗的安置途径; 4、农业人员的安置途径; 5、其他有关征地
1、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3、尊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1、被征收土地的基本情况; 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支付对象和方式;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安置途径; 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
1.集体经济组织对各农户被征地面积进行登记,公示无误后进行第一次分配,按承包地面积13300元/亩(土地补偿费3300元,青苗费3000元,附着物补偿费7000元)计算并支付给农户。农村房屋补偿按附件所列标准执行。 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实
征地补偿新标准的具体内容是: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安置补偿内容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征地补偿费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需要公告的内容是: 1、征地的批准机关、批准文号与批准时间、批准用途; 2、被征收土地的权利人、位置、地类和面积等信息; 3、征地补偿标准与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有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具体包括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征地所有权人、征地位置、地类面积、征地安置途径、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