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犯罪既遂形态分为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和即时犯四种。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即时犯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构成既遂的犯罪。
犯罪主要包括下列十类: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 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轶序罪。 四、侵犯公民人身利、民主利罪。 五、侵犯财产罪。 六、妨害社会管理轶序罪。 七、危害国防利益罪。 八、贪污贿赂罪。 九、渎职罪。 十、军人
有下列适用方式: 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 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 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 4.复合式。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罚金有以下四种适用方式: 1、单科式。 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例如,刑法第387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和第393条规定的单位行贿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只能单独适用。 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无效婚姻包括重婚;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结婚;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和患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且未治愈的患者结婚。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强奸罪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特征如下: (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 (2)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 (3)行为人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 (4)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
犯罪预备形态具有的特征: 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准备工具、创造条件; 2、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 3、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犯罪的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了。
我国的累犯制度分成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情形,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分子。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
我国刑法规定的无罪过行为如下: 1、不满14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2、不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所实施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3、意外事件中的行为即行为人缺乏主观上的罪过,也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
犯罪预备形态也有犯罪中止。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
处分分为六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或者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且对公务员监督发现问题的,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
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适用情形:1.有违纪行为,需要给予纪律轻处分,或者单独给予组织调整的;2.给予纪律轻处分,因不宜在现岗位继续工作或者不宜继续担任领导职务,需要给予组织调整的;3.有问责情形,需要给予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