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有赡养义务,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履行照顾、抚养、教育等义务的,则继子女应赡养继父母。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具有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具体表现为: (1)继父母对继子女
女儿去世的,女婿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女婿只有对自身的父母有赡养义务,对其他人的老人是没有赡养义务的,女儿去世后,在法律上,女婿没有赡养义务,女婿自愿赡养的,应当给予支持。有赡养人的老年人,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的义务,无赡养人的老年人,由
儿媳没有义务赡养公婆。儿媳不属于法定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的义务,法律也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有赡养义务。虽然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且此规定只适用于夫妇关系存续期间
如果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子女,没有赡养能力,在分配遗产时仍然有继承的权利,而且对其在遗产分配是应该予以照顾。如果是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子女对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儿媳及孙子都要赡养老人。但儿子去世后,从法律来看,儿媳妇与儿子家已经没有法律上的婚姻家庭关系。按婚姻法相关规定,儿媳妇在这时没有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儿媳妇继续赡养老人,则在日后可以继承老人的遗产。若儿媳和孙子继承了去
女儿没有赡养老人可以继承遗产,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长辈立有遗嘱的,则依照遗嘱分配遗产; 2、如果长辈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方式来分配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
代位继承权和赡养义务分别属于两个法律关系,没有关联。 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第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第四,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
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于生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关系,即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而未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没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儿子不赡养父母如果情节严重的话会丧失继承权。但是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之后,如果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子女对老人进行赡养是法定义务,子女在这方面是平等,不受分家不公等因素影响。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
多尽赡养义务可能可以多分遗产。法律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法律规定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才可以多分遗产,而且法律只是规定这部分人可以多分遗产,并不是一定会多分遗产,所以最终是否多分遗
很少尽赡养义务能分抚恤金,只是会酌情减少。对抚恤金如何分割,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抚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死亡抚恤金的具体
有的,无论是否出嫁,子女都对自己的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