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可以。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
可以。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可以变更监护人。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
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或是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的申请,撤销其父母的监护权,但法院不会主动取消父母的监护权。
下列情况可以变更:1.监护人不具备监护资格的。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将可能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害的或者已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害的。3.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4.监护人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可以。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董事、监事、经理的发生变动的文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
满足条件可以变更。根据民法总则三十六条,当监护人有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致使被监护人陷入危困状态等严重损害被监护人利益的行为时,相关的个人或组织可以到法院申请撤销该监护人的监护资格,由具备监护资格的其他人担任,包括被监
监护人可以变更。当现有的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怠于行使监护职责、严重侵犯被监护人合法利益时,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监护人可以变更,监护人变更需要符合以下情形: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
父母健在是可以变更法定监护人当地。但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监护人有怠于履行监护职责; 2、监护人严重损害被监护人合法利益、严重侵犯被监护人权利行为; 3、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向人民法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查证属实的。
可以变更监护权的法定情形具体如下: 1、目前的监护人已经丧失了监护能力;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 3、失去监护人。而且变更的监护人也是有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