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质量问题的赔偿如下: 1、消费者可以退货或者要求更换、修理,运费由经营者承担; 2、如果造成人身、财产损害,可以向销售者或者生产者要求赔偿。赔偿范围包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等; 3、如果经营者是明
超市搜身侵犯了消费者的身体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非法拘禁等方式剥夺、限制他人的行动自由,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途径有: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 4、根据仲裁协议约定申请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侵害消费者权益承担的合同责任有:修补标的物瑕疵、更换标的物、减少价金、解除合同。消费者购买商品,实际上与商家之间形成买卖合同关系,若商家违约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承担“三包”责任,若商家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的,消费者可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
为保障网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应对销售者在信息发布和格式条款的使用方面做出强制性规定,切实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建议政府机构提供相关的网络消费格式合同示范文本,指引销售者合理、合法地订立合同。
为依法制止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保护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欺骗消费者权益,经营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的途径主要有: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2、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讼诉。
根据我国的规定,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的途径是: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讼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