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办理离婚手续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手续可以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在法院办理。离婚方式有两种,第一种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第二种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一方应当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离婚手续可以在任意一方的户籍地可办理。 2、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注意事项是需要签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共同债务处理等事项。 3、申请之后,度过离婚冷静期,便可以领取离婚证。
当事人在东莞办理离婚手续的,可以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合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地址:合肥市潜山南路550号 电话:62755560 2、蜀山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蜀山区行政服务中心12楼 电话:65118622 3、庐阳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庐阳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65699323 4、瑶海
1、办理离婚手续的流程有:协议离婚即双方自愿离婚。准备好离婚证件及材料。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收回结婚证,发放离婚证。诉讼离婚即双方非自愿或有财产、子女抚养权等纠葛。寻找律师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双方协议离婚的去民政局办理即可,协商不成的需要通过法院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下的离婚手续有所不同。当事人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就婚姻关系的解除、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以及债务的承担等达成协议,去一方
办理离婚手续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手续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1、双方同意离婚,应当去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 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