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补办领结婚证要带齐当事人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结婚登记需要携带的资料主要包括: 1、男女双方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 2、男女双方近期的2寸彩色照片;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4、双方中有过离婚情况的,还要携带离婚证。
办理结婚证要带以下证件: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2)男女双方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要将集体户口第一页打印并盖章,并且将属于自己那页的集体户口带到民政局); (3)3张2寸男女双方近期合照(蓝红背景都可)。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
没有时间限制,婚姻自由,双方同意可以协议后,共同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或者双方有争议不能达成,可以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判决离婚的方式,解除夫妻关系。
申请领结婚证要带的材料: 1、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 2、男女双方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要将集体户口第一页打印并盖章,并且将属于自己那页的集体户口带到民政局); 3、3张2寸男女双方近期合照(蓝红背景都可)。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
补办结婚证需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民法典》规定办理离婚时应当携带的证据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等资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现在实行离婚冷静期制度,申请离婚之后三十日后才能够领取离婚证。
根据法律规定,办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港澳台居民补办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有: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
办理结婚证要带: 1、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 2、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带齐以上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按程序登记结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办理离婚所需要携带的材料为:其双方当事人应该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结婚证、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等相关材料,并且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二、双方自愿结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