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在拟定借款合同时,不要出现两个以上的管辖法院;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对于管辖的约定应当明确而具体,避免发生误解与分歧;不能突破与纠纷的关联性而约定管辖。 根据《民诉法》第34条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
借款合同纠纷的管辖权,一般属于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依法约定以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则管辖权属于其约定的法院。
约定劳动合同管辖的法律效力是:若双方约定的管辖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中范围内,则约定有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一般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确定借款合同管辖的方式: 1、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为案件管辖法院的,则按照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2、如果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则一般确定被
1、借款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借款,当事人能够提供银行的转款证明的,该银行所在地可以认定为合同履行地。另,借款合同中贷款方所在地可以视为合同履行地。 3、当事人在借据或借款合同中有协议管辖的约定,且
借款合同纠纷的管辖权的确定: 1、借款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借款,当事人能够提供银行的转款证明的,该银行所在地可以认定为合同履行地。另,借款合同中贷款方所在地可以视为合同履行地。 3、当事人在借据或
劳动合同里约定管辖条款的效力:若双方约定的管辖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中范围内,则约定有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一般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在借款合同中可以约定管辖。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由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以及标的物所在地等与纠纷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因借款合同发生的纠纷。 但是双方在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借款合同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借款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履行的地,其履行地为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具体如下: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对级
对方违约定金赔偿分两种情况: (一)给付定金的一方违反订立的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并应赔付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二)收受定金的一方违反订立的主合同的,应当在以上基础上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