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级别管辖恒定是指按级别确定案件管辖权,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以起诉时为标准,起诉时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因确定管辖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发生变化而影响其管辖权。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
地域管辖是指根据各自的辖区,同级的人民法院之间对第一审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的分工,如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移送管辖是指某一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移送管辖的条件有: (1)移送的案件人民法院已经受理。 (2)移送的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3)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受移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提起反诉、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管辖权是指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或权限,其决定了特定法院对于特定案件是否有受理的权利和义务,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1、根据规定,行政处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2、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的行政机关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另行规定或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移送后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和主张。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
协议管辖,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中,特别是在合同关系中,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当当事人之间因为合同发生纠纷时,合同当事人此争议事项有确定由哪个法院管辖就是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确定的法院,一般是比较法定管辖的,现在对于协议管辖也不限于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