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合伙企业清算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分类。 1、从清算的组织者来看,可以分为合伙人组织的清算和合伙人之外的人或单位组织的清算。清算人一般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
合伙企业清算人的确定方式: 1、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2、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的,可以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也可以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合伙企业在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是,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分配。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
若当事人因合伙企业的经济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其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合伙企业债务:合伙人在经营过程中因合伙事项而引发的债务。合伙人个人债务:发生的债务的主体是合伙人,但是他的债务引起的原因不是合伙事项,而是个人的一些私事。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合伙企业债务:如果合伙人不能履行债务,则会导致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是合伙人基于相互信赖、共同出资而建立的企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新合伙人入伙是指新合伙人投入一不定期数额的资本,享有规定比例的合伙企业利润,加入合伙组织的经济行为。那么如果是因为合伙协议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
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是: 1、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3、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4、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
合伙企业解散后一般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清算: 1、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或者委托第三人为清算人; 2、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合伙财产、清偿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 4、合伙财产还存在剩余则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5、报送清算报告,注销合伙企业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合伙企业解散后一般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清算: 1、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或者委托第三人为清算人; 2、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合伙财产、清偿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 4、合伙财产还存在剩余则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5、报送清算报告,注销合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