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小产权房的权利人只有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在离婚诉讼中,可以要求分割共同占有和使用的小产权房的使用权。如果直接要求分割房屋,法院将不予支持。虽然小产权房的权利人对房屋不享有所有权,但仍有使用权。使用权也是一种法律利益,在现实生活中有价可循。
离婚时房产的分割:如果房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房屋所有权人个人所有。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公房在离婚时分割如下: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没有协议双方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不直接判决公房的归属。
离婚时房产估值的方式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房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前一人支付首付办理按揭,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视为一方个人财产,共同还贷及对应增
离婚时,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但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享有的股权应当予以分割。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另一方,且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另一方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如果说其他股东不同意
一般农村夫妻离婚后,土地使用权归土地承包方所有,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双方离婚后,女方仍在本村居住的,且没有拿到新的承包土地,那么原来的土地使用权其依法享有。
对于房屋的使用权,离婚时的分割方式是:如果是婚前一方或者是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无需进行分割;如果是婚后购买,或者是婚后共同还贷款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小产权房屋只能对使用权进行分割,不能分割房屋所有权。小产权房没有完整、合法的审批建设手续,无法取得国家认可的房屋产权证,所以不能在离婚时要求法院分割处理。
小产权房的权利人对房屋仅有使用权而不享有所有权,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可以请求对共同占有使用的小产权房的使用权进行分割,直接请求分割房屋的,法院将不予支持。小产权房的权利人虽然对房屋不享有所有权,但依然有占有使用的权利,该使用权也是一种法律上的
离婚后,房子的处理方式一般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判决。如果房子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并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则该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但共同还贷以及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共同财产分割。
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具体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
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不足5年 的,另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共同居住的公房享有法定的居住权;在离婚后,可依法院调解或判决而享有一定期限的居住权。 二、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规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安置房和公房应列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此时应该均等分割,而一方用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房产,即使享受了对方的工龄优惠仍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就不会发生将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