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离婚了,需要分割产权房的,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屋,可以竞价取得,然后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屋,可以将房屋拍卖,然后分割拍卖款。如果只有一方想要房屋,那双方就可以直接将房屋分给想要房屋的人,然后协商补偿款。
离婚时对股权的分割方式如下: 1、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处理结果的前提是要求夫妻协商一致,同时需要征得过半数股东的同意,并且其他股东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 2、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3、默示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离的理解:房和地是不可分的,房不可能脱离地单独存在。我国法律规定,权利人在处理土地使用权的时候,应连同地面上的房产一并处理;在处理者房屋所有权的时候,应连同其所在的土地使用权一并处理。这也就是常说的房随地走和地随房走
公产房属于公有住宅,分割原则如下: 1、要求按照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2、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
处理方式如下: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产。离婚时这座房子就是属于购买者的个人资产,另一方是没有权利要
离婚时有未分割房产的,夫妻双方协议分割房产。离婚时发现有应当在离婚时分割而未分割的财产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安置房和公共住房的离婚分割如下:经济适用房、搬迁安置房、售后公共住房等优惠住房本身应受到许多政府部门规章、政策文件的规范和约束,并与个人服务年限、职位、家庭生活条件等因素密切相关。离婚时,优惠住房的分割按照以下原则和方法进行: 1、首先判断
1、夫妻双方均持有公司股份。 在婚姻存续期间成立公司,夫妻双方均为公司股东,且占有一定的股份比例。 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各自的股份。如果协商不成,可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股份的价值进行评估后,由法院作出判决。 2、夫妻一方持有公司
离婚股权分割的处理: 在婚姻存续期间成立公司,夫妻双方均为公司股东,占一定比例。 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处理各自的股份。若协商不成,可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股份价值进行评估,由法院作出判决。 夫妻一方持有公司股份。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处理公司
离婚时,夫妻共有财产如何分割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妇女和子女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平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也可有所不同。 夫妻共有的房屋合分割使用
离婚时使用房的承租处理如下: (一)一方在婚前取得使用房承租权,离婚时承租权仍归一方享有,另一方无权分割; (二)双方在婚前各自取得使用房承租权、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承租权归双方享有,离婚时双方均有权分割; (三)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后取得使用
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原则进行分割;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产权登记一方
离婚时分割房产的办法:如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原则进行分割;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产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