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债务人不一定是抵押人,抵押人一定是债务人。债务人可以使用自身的财产抵押,也可以请求第三人为其提供抵押担保。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而抵押权人是债权人。
抵押人和债务人不一定是同一个人,如果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财产,则抵押人与债务人是同一个人,当事人以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
合同债权不能抵抗抵押物权,因为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除物权享有者外,其余所有人均有对物的不作为义务,不得侵犯物权。而债权只对只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对其余人不发生效力。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
债权债务抵销的条件:债权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当事人是互负债权债务;一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到期;任一当事人主张抵销;或者标的物的种类、品质不相同,但当事人协商后主张抵销。
债权债务抵销要满足的条件: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该债务可以进行抵销;并且任何一方提出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相抵销。或者标的物的种类、品质不相同,经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后,也可以抵销。
债权债务抵销需具备的条件为,一方当事人的债务到期,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经任一当事人主张抵销;或者标的物的种类、品质不相同,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能抵销债权债务。
债务人将财产进行质押签订的质押合同具体内容有: 1、质押合同中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等; 4、担保的范围等。
抵消债权债务的条件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权债务;债权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一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到期;以及当事人主张抵销。如果标的物的种类、品质不相同,经当事人之间进行协商,也能够抵销。
下列财产可以抵押担保对外债务: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
主债权及房屋抵押合同满足下列条件则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债权债务的抵销要符合下列条件,当事人互负债权债务;债权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以及一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到期。或者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抵销种类、品质不相同的债权债务的标的物。
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一旦转让,发生的主合同债权转让则成为脱离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普通债权。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