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一)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1、配偶。 2、子女。 (1)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相互之间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养子女与其亲生父母相互之间由于没有法律关系,所以不具有继承权。 (3)继子女与其继父母之间由于形成抚养关系而相互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应当均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根据规定,遗产继承一般应当平等,但对生活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对被继承人履行主要支持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在分配遗产时可以
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均等分配,特殊情况下可不均等: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以多分; 3、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该不分或少分。
配偶和子女的遗产分配,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嘱以及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配偶与子女同属于一个顺位的继承人,在继承没有区别。人若没有留下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的,应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其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
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的,遗产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产继承顺序如下: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有遗赠扶养协议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继承;都没有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然后是兄弟姐妹、外祖父母、祖父母。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
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可继承遗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没有继承权。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
1、各继承人在生活条件和对被继承人所尽的义务大抵相同时,所获得的遗产份额应录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如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助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可以多分。 3、对那些有
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方式:确认是否存在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若存在,则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若不存在,直接按法定继承办理,且法定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产的继承方式主要可以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以及遗赠四种。 1、遗嘱继承,主要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相关的遗嘱,明确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则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相关的遗嘱,将自己所有的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
一、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