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没有遗嘱的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
遗产顺序继承人的顺序是:如果按照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是按照遗嘱或者遗赠继承的,按照约定的顺序继承。
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人没有先后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
第一顺序继承人要按照遗言继承或许法定继承。遗产问题,有遗言的,遵从遗言;没有遗言的,由爱人、子女、父母继承。妻子、父母都是同一次第继承人,有相等的继承权。分配遗产时,同一次第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相等。
财产继承不必需公证,但可以申请公证。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
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的丧偶儿媳和女婿)和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或不存在时,才可参加继承
遗嘱的法律继承顺序如下: 1、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可以适用代位继承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有遗产继承权的主体包括: 1、被继承人的配偶; 2、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3、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4、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 5、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法定
继承人应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遗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平均分配遗产。在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能不平等。根据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