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对环境保护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一般是六个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则按其规定的时效期限来起诉。对环境保护提起民事诉讼的时效则是三年。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
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就环境保护所作出的行政处罚的行政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被处罚人对该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在十五日内起诉。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上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发现有关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分
当事人因环境保护事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一般是六个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则按其规定的时效期限来起诉。对环境保护提起民事诉讼的时效则是三年。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也就是说,当事人从发现自己受到侵害后的三年以内,随时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
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为三年。环境损害赔偿适用一般侵权,一般侵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自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但是行政相对人不服复议决定的,也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再向法院起诉维权。
行政诉讼的时效规定: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是六个月;如果是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自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