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8
遗嘱的执行是指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为实现遗嘱人在遗嘱中对遗产所作出的积极的处分行为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而采取的必要行为。遗嘱一般由遗嘱继承人来执行。但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人也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
一般来讲是不可以的。 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遗嘱执行人可使遗嘱人的遗嘱依法得以完全实现,同时可以使遗产的分割得以顺利进行,避免纷争。 遗嘱执行人的主要职责是:将遗嘱人的遗产清理登记并造册;保管各类遗产;依遗嘱的指定
口头遗嘱执行制度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这是形式要件。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受遗赠人可以是遗嘱执行人,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遗嘱执行人是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2、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4、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5、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6、实施与管理遗产有
遗嘱不是必须要写执行人。要不要执行人由被继承人自行决定,遗嘱没有写明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没有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
自书遗嘱的遗嘱执行人资格: 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 2、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3、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
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主要职责:将遗嘱人的遗产清理登记并造册;保管各类遗产;依遗嘱的指定对遗产进行分割;发生纠纷时可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严格按法律规定和遗嘱的内容执行遗嘱。中国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按照本法规
遗嘱执行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可由遗嘱人再指定遗嘱执行人。 被指定的遗嘱执行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两个以上的人。遗嘱执行人为一人时,应由该人独立地执行遗嘱。为两人或两个以上的人,则应共同执行遗嘱。
在我国遗嘱的形式有很多。自书遗嘱不是一定需要执行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指定遗嘱执行人。且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应当为遗产管理人,若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
遗嘱执行人可以由遗嘱人指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遗嘱人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在遗产继承开始时,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遗嘱执行人的确定方式:一般情况下,由被继承人指定遗产执行人。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指定或指定不明的,依法认定全部法定继承人作为执行人。前述方法均不能确认执行人的,由遗嘱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作为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