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3
不可以。代位继承是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代位继承的内容如下: 1、由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分配该已死亡的子女可以分得的遗产份额; 2、代位继承没有辈数的限制; 3、代位继承人如果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
代位继承需要条件如下: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的被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无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有下列特征: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
代位继承在一定情形下有赡养义务。子女对父母是应尽的赡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适用代位继承有以下条件:第一、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第二、被代位的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第三、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且不受辈数的限制;第四、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有法定继承权,因为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胎儿是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但胎儿分娩时为死体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及遗产继承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且可以享有代位继承等权利。但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一)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 (二)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 (四)代位继承人的代位权基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成立,如果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即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 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年轻一代的直系血亲,不受年龄限制。孙子女和曾孙子女有权代位继承,而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和长辈的直系血亲无权代
代位继承的特点如下: 1、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 2、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4、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具备丧失继承权的
代位继承指的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和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属于代位继承人。但是被
代位继承的发生有时间限制。即代位继承应当发生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且代位继承仅发生于法定继承人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