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7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只有在以下四种情形下才能回购本公司的股份: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股权质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出质人依法享有股权; 2、股权依法可以转让,股权质押应当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规定; 3、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并办理出质登记。
股东要求回购股权的条件有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回购股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需要进行登记。
股权是投资人根据持股比重对公司财产拥有的财产权和支配权。而股票是发给股东证明股东投资入股,并能以此获息的有价证券。根据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二者区别在于股票是有价证券,是流通股,质押范围更广;股权是无形的权利,股权质押在无法偿还时,可以依照
股权质押新股优先认购权权质押的标的物,就是股权。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一种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满足两个最基本的要件:一是具有财产性,二是具有
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需要注意: 1、质押的股票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 2、出质人有权将股份进行出质; 3、股票质押的时间和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要求回购股权的条件如下: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
不属于利空,只属于中性消息,一般来说这种做法是说明股东急需用钱,但又不愿意把股卖出套现(注意如果控股股东的股票处于限售期内除外,原因是其股票还没有到时限上市流通交易),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能在一段时间内融资得到现金,一般这些质押式回购是有
股票质押式回购并不属于利好。一般情况下是股东急需要用钱,但又不想把股票卖出去,这样的话就可以通过质押的方式获得资金,得到缓解,还不需要卖股票,可谓一举两得。但是这种质押式回购是有期限的,到期后必须要赎回并且还要支付相应的利息。如果在回购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