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兄弟姐妹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在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应由他们的父母抚养,他们相互之间不发生扶养与被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在特定条件和特定情况下,兄、姐与弟、妹之间会产生有条件的扶养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
兄弟姐妹间的扶养义务的适用条件如下: 1、兄、姐具备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 2、弟、妹的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没有抚养能力的。 3、弟、妹尚未成年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
兄弟姐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但是要在法定的条件下,法定条件是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法律规定,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
兄弟姐妹间一般是没有扶养义务的,在特殊情况下才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年老无子女且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可以要求兄弟姐妹承担扶养义务。
兄弟姐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但是这个义务是附条件的,即只有在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扶养的情况下,且兄、姐有负担能力的,兄、姐才对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义务;只有弟、妹是被兄、姐抚养长大的,在兄、姐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情况下,弟、妹才对兄
兄弟姐妹间没有赡养义务,但在一些情况下有扶养义务。根据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兄弟姐妹之间一般情况下没有相互抚养的义务。但是如果父母双亡或者没有抚养能力的,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这种情况下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父母还在世并且有抚养能力之时,兄姐对弟妹没有扶养义务。但是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兄弟姐妹之间,有法定的扶养义务有以下几种: (1)兄、姐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难以维系,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个体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2)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扶养,如果父母有能力扶养,兄、姐对弟、
首先,兄弟姐妹之间适用“扶养”而非“抚养”。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应由他们的父母抚养。其次,在特定条件和特定情况下,兄、姐与弟、妹之间会产生有条件的扶养义务。兄、姐对弟、妹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有三个: (1)兄、姐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兄
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是没有抚养义务,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才有受法律约束的抚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