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其他。
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准备下列资料: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其他。
工伤劳动能力的具体鉴定程序:单位或者职工一方先依法提出鉴定的申请;然后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法受理;再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作出鉴定意见;最后根据该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做鉴定,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个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的材料有: 1、工伤认定书的原件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2、鉴定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3、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4、病历资料。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由工伤职工本人申请。《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一般需要60日。申请人在工伤认定后,可以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如果职工发生工伤后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要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来检测劳动者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
1、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1、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 2、护理依赖等级鉴定; 3、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4.、配置辅助器具确认; 5、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确认; 6、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7、其他受委托进行的劳动能力鉴定。
完全丧失条件的标准: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4)完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