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0
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有婚前协议的,依约定分割。一方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也可以不均等分割;有争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方出轨离婚的,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婚前财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只要双方对于婚前财产的归属没有特殊约定,则离婚的时候婚前财产也仍然归一方,如果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处理。
离婚前的财产分割协议一般有效。但需要满足如下要求: 1、即双方必须为当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人; 2、协议内容必须体现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3、协议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
可以对再婚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为在再婚的这四年期间产生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部分都有权要求分割,且具有平等分割的权利。
夫妻离婚先由双方协商分割财产,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协商不成,法院进行分割,使当事人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达不成调解协议,再依法判决。
《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是指结婚登记之前一方享有的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前财产有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汽车、股权、知识产权等,婚前财产离婚时是不能分割的。
婚前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其自然增值部分也应当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是,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应当折价补偿。
婚前丈夫房产离婚时不予分割,仍归丈夫个人所有,但是夫妻间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婚后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有,或是丈夫在房产证上有加妻子的名字,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婚前房产升值后离婚财产一般由夫妻自行协议划分。若夫妻无法就该婚后升值达成协议的,则婚后增值部分应认定为个人财产,不予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