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需要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
预告登记费用是预告登记费和档案管理费。双方应当携带身份证明材料、房屋买卖登记申请书原件、已登记备案的房屋买卖协议原件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预告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相关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后向申请人颁发预告登记证明。
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四)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五)其他必要材料。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
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四)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五)其他必要材料。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
预告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5、预购人单方面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
二手房预告登记需要的资料和手续是:在签订二手房合同后携带预告登记申请书、双方身份证明、二手房合同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预告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相关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向申请人颁发预告登记证明。
房屋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要带的材料有: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商品房登记申请书原件;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合同原件;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证明材料。
版权登记需要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各一份;个人作者申请版权登记的,还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
预告登记费又称抵押登记费,是指屋贷款人到房管局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手续,在办理时向房管局缴纳一定的服务费用。 房屋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房屋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办理房屋预告登记证需要的证件是:身份证明材料、房屋买卖登记申请书原件、已登记备案的房屋买卖协议原件等。双方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预告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相关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后向申请人颁发预告登记证明。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城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经预告登记的预购商品房,在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为预告登记的预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