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终止时如果具有法定的情形,不用给员工赔偿,但要给员工经济补偿,员工在公司每工作满一年就补偿其一个月的工资。而法定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时不续签、被依法宣告破产等。
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关系就会终止,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
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终止劳动合同是指企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终止,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终结,彼此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复存在。
《劳动合同法》第46第1款第5项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该规定,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
一般情况下,终止合同是否需要补偿,由合同的类型和合同的终止方式来决定。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由于患病,或者非因工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可以从事原工作,也不可以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那单位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
产假人员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该情形消失时终止。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的终止的条件,不可以自行约定。 在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的约定上,法律有限制性的规定。我国的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等六种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也就是说除了以上这些法定情形,单位不得假以“协商一致”
如果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则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给劳
劳动关系终止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其他。
由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的,必须要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的,则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有自由选择权。
劳动者根据以下情形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可以索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