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危害公共安全罪,有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以及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等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破坏特定设施、设备的犯罪;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以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为对象的犯罪;过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破坏特定设施、设备的犯罪;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以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为对象的犯罪;过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大的概念,其下包括多个具体的罪名,我国《刑法》在分则的第二章设专章规定了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放火罪、决水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等。
根据《刑法》第二章关于对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劫持航空器罪等等。
危害公共安全罪有决水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共计四十七个犯罪情形。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包括: 1、放火、决水、爆炸和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2、破坏交通工具、基础设施行为; 3、破坏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行为; 4、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资助恐怖活动行
危害公共安全罪应当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其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以是故意犯罪,也可以是过失犯罪。
下列犯罪均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罪名: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以是故意犯罪,也可以是过失犯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有: 1、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 2、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3、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4、过失损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种类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破坏特定设施、设备的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危害公共安全罪应当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