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的不同如下: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使用权,挪用公款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的界限主要是主体不同和侵犯客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资金罪侵犯的是普通受雇用人员即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挪用公款罪侵犯的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
挪用资金罪犯罪构成有: 1、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 2、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3、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
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如下: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是依法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及财产所有权,挪用公款罪是国家机关、
挪用资金罪有共犯的说法。挪用资金给他人使用,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以挪用资金罪的共犯定罪处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挪用资金罪的形式: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2、挪用本单位资金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
挪用资金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
挪用资金罪的处罚标准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的资金属于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数额较大,三个月以上未偿还的,或者数额较大但从事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 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
刑法中挪用资金数额巨大的标准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挪用资金罪的形式: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2、挪用本单位资金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
挪用资金罪的形式: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2、挪用本单位资金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
挪用资金罪的认定如下: 1、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本单位资金; 2、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属于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数额较大,三个月以上未偿还的; 3、犯罪主观上只能是故意的;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