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离婚诉讼期间女方可以要回陪嫁款,陪嫁应认定为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归女方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有财产约定,约定了陪嫁婚后归双方共同所有的,只可以要回一半。
如果陪嫁的钱是婚前赠与女方的,则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可以要回;如果是婚后赠与女方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只能要回部分,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则也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也可以全部要回。
嫁妆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前赠与的,视为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女方可以直接带走。如果是结婚登记以后赠与的,并且没有明确表示是对女方个人赠与,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嫁妆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前赠与的,视为女方父母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女方可以带走。 如果是结婚登记以后赠与的,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对女方的赠与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如果嫁妆是婚后获得的,且赠与人没有表示只赠与女方,则离婚时男方要求分割嫁妆是合理的,因为此时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不是上述情况,则男方要求分割嫁妆是不合理的。
离婚女方不一定能要回嫁妆,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女方的嫁妆是女方父母明确表示归女方所有或者是已经过户到女方名下的不动产,归女方个人所有,女方能要回。但是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先对嫁妆进行分割,属于女方的部分可要回。
女方的嫁妆原则上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归女方所有,所以女方的嫁妆一般是可以要回的。 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
离婚时女方的嫁妆怎么处理取决于是否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如果是婚前获得的嫁妆,或者虽然是婚后获得,但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则该嫁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女方; 如果是婚后赠与,赠与人没有表示只赠与女方,则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
视情况而定。 如果陪嫁的财物是结婚登记之前女方得到的,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如果陪嫁的财物是结婚登记后女方得到的,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是赠与女方一方的财产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视情况而定。如果陪嫁的财物是结婚登记之前女方得到的,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如果陪嫁的财物是结婚登记后女方得到的,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是赠与女方一方的财产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女方陪嫁钱离婚一般属于女方,陪嫁钱是女子出嫁时,娘家准备的陪嫁至夫家的结婚用品及财产财物,一般视为女方父母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但女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除外。
1、在婚姻登记前的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若离婚的仍是女方个人财产。 2、在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女方家人若未明确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认为是对夫妻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