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一、破产债权申报的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企业破产清算,应该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债务。 (一)破产费用: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费用具体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二)劳动债权。 (三)破产人
债权人撤销权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行使的。债权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并且行使撤销权的范围以其享有的债权为限。
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就可以认定为怠于行使债权。
破产程序开始后,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人如果对破产清算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破产清算程序只是负责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清偿债务人等与破产清算的有关事项,债权人的诉求无法通过破产清
破产程序启动债权人要在接到清算组成立通知三十日内,或者自清算组成立公告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第一、区分债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只能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清偿,而其他债权则可以通过变卖抵押物,主张取回权,主张担保权,而得到实现。 第二、如果属于破产债权,那么就必须积极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第三、通过债权人会议行使相关权利债权人在申
债权人申请破产后程序如下: 1、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据材料,法院收到申请之后通知债务人; 2、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会指定管理人; 3、管理人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且对破产的相关事宜进行公告,公告之后要召开债权人会议; 4、
破产程序开始后,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人如果对破产清算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破产清算程序只是负责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清偿债务人等与破产清算的有关事项,债权人的诉求无法通过破产清
破产清算银行债权的顺序: (1)支付破产费用。 (2)应当支付所欠破产企业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4)应当支付破产商业银行所欠的税款。 (5)应当支付破产债权。
抗辩权行使程序中的限制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适用于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双务合同中,先诉抗辩权则适用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对主债权人的抗辩。
1、破产追回权是指为满足债权人最大比例的清偿要求而设置的,由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一定期限内所为的有损债权人利益的无效行为,通过人民法院进行否认并追回所转移的财产的权利。 2、管理人通过行使追回权,使债务人财产增加,从而实现债
破产债权申报程序: 1、首先由企业向法院申请破产; 2、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并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3、债权人在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