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6
套取国家资金立案标准,分别是: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 2、若是套取国家专项资金,如果以单位的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套取国家资金罪认定标准如下: 套取国家资金没有专项罪名,关键
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3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行为人明知自己利用职务之便所实施的行为会发生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可以认定为贪污罪的犯罪故意。
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客体要件:侵犯的是公共财物; 3、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 4、客观要件: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涉嫌诈骗罪。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不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在申报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严重弄虚作假,虚构并不存在的企业或项目,伪造关键性申报材料,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对使用人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未遂的贪污行为,能认定为犯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企图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可构成贪污罪的未遂犯。
套取工程款一般涉嫌受贿罪。受贿罪的认定标准: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共犯贪污罪的认定标准是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索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以贪污罪处罚; 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不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在申报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严重弄虚作假,虚构并不存在的企业或项目,伪造关键性申报材料,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对使用人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贪污罪量刑标准是: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
贪污罪既遂的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要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的特点。其中,衡量非法占有的标准是行为人是否实际非法占有公共或国有财产或非国有单位财产,实际非法占有的,视为既遂; 2、要看行为人的腐败行为是否造成客观危害。对符
贪污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