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审查起诉的步骤如下: 1.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阅卷审查,制作阅卷笔录;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并制作笔录。 2.审查后,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认为需要补
立案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受理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类犯罪等案件,公安机关受理一般案件。审判管辖是指法院之间审判案件权限的划分,有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之分。法定管辖指法律规定
审查起诉的内容: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
可以提起审查起诉的条件具体应有: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犯罪事实清楚,犯罪证据确实、充分;犯罪的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提起审查起诉的法律手续完备。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管辖的刑事申诉如下: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
公诉案件中审查起诉的内容,是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定罪是否正确;有无漏罪和遗漏的罪犯;是否应予追责;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以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移送审查起诉管辖权的确定是: 1、审查起诉管辖权一般都是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所拥有; 2、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并进行审查; 3、经审查认为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材料报送上一级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管辖的刑事申诉有: 1、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2、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3、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4、不服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以及被害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
审查起诉的对象:凡是侦查终结而没有撤销的案件。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刑事案件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期限为十五日。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审查起诉程序,是指检察机关在公诉阶段,为了正确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定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具有诉讼意义的活动。 审查起诉程序一般为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
审查起诉结果是:审查起诉之后就会产生不同的结果,结果主要有三种包括:提起公诉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程序倒流需要重新进行侦查、以及证据不足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审查起诉阶段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法律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法定不起诉情节的,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