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2
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 1.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 3.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侵占罪与盗窃罪主要有以下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侵占罪的主体则是特殊主体,要求行为人具有特定的身份,或为代为保管
盗窃罪和抢夺罪的界限判断,关键在于行为是否是具有秘密性质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是盗窃,而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则属于抢夺。两个罪名的量刑标准如下: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盗窃罪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构成盗窃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
盗窃罪从犯的认定: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这就是指起次要作用的正犯。 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这就是指帮助犯。没有直接参加犯罪的实行,但为正犯的犯罪创造便利条件的犯罪分子。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行为人实施盗窃时,除行为人以外的其他人在犯罪之前起到了教唆行为人盗窃或在行为人盗窃的过程中起了提供工具、望风等作用的,认定为盗窃罪
主观上存在帮助他人盗窃财物的意图,客观上实施了存在帮助他人盗窃的行动,同时为其他共同盗窃犯罪人完成盗窃创造了一定的便利条件,起到了辅助作用,都应当认定为窃犯罪共犯。在该罪的认定中,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所有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事实
关于盗窃罪司法解释相关问题,我国最高人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4月2日发布了《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同时废止了1998年发布的相关解释。其主要内容是对盗窃罪的立案标准、量刑标准等进行解释。另外,还对于盗窃的数
盗掘古墓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三)客观要件:表现为以出卖或者非法占有为目的,私自秘密发掘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的行为; (四)客体要件:客体是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
盗掘古墓葬罪的犯罪构成指的是: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客观要件:表现为以出卖或者非法占有为目的,私自秘密发掘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四)客体要件:客体是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
盗窃罪从犯的认定: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这就是指起次要作用的正犯。 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这就是指帮助犯。没有直接参加犯罪的实行,但为正犯的犯罪创造便利条件的犯罪分子。
依据《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到3000元以上为“数额较大”、3万到1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30万元到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具体数额的认定,可以依据该解释第4条、第5条进行具
捡到东西不算盗窃,如果数额较大不选择归还的,涉嫌构成侵占罪。盗窃则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