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4
民事诉讼的案由一般有:1.人格权纠纷。2.婚姻家庭、继承纠纷。3.物权纠纷。4.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5.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6.劳动争议、人事争议。7.海事海商纠纷。8.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9.侵权责任纠纷。
具体的诉讼离婚理由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确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
起诉和受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有明确的被告。 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第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
1、一般情况下,相关人员属于本案中的当事人,或者是本案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相关人员与本案存在一定的利害关系; 3、相关人员与本案的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会对案件的公正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
刑事诉讼法搜查理由如下: (1)侦查人员搜查人身或住处,必须是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的目的。 (2)搜查必须由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进行,其他任何人或单位都无权进行搜查。 (3)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4)搜
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回避理由共有: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以及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本案
一、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需要回避的事由有: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
我国民事诉讼中,诉讼代理人的代理类型一般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我国法律对民事诉讼规定了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如果被侵权人在事件发生很长一段时间之后才得知自己的权益被侵害; 则诉讼时效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侵权之日起算三年,而最长时效二十年是指被侵权人权益受侵害之时起算二十年,超过二十年还未维权的,则丧失
1、提起诉讼。起诉的性质为权利人主张权利之保护。基于这一性质,应对提起诉讼作扩张解释,使其不仅包括权利人向法院起诉的行为,而且包括权利人具有同样性质的其他行为,如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保护权利的请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向清算人申报破产债权等。
可以成为当事人上诉理由的,主要有以下情形: 1、上诉人认为原裁判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上诉人认为原裁判适用法律有错误。 3、上诉人认为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影响到案件正确判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