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主要履行以下出资义务: (1)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临时账户。 (3)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1、完全不履行是指股东根本没有出资,可以分为拒绝出资、不能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2、未完全履行,又称未足额履行,是指股东只履行部分出资义务; 3、履行不当是指出资时间、形式或手续不符合规定,包括出资延
拖欠工资股东一般没有责任。公司有独立的财产权利,以公司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仅以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股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出资行为是一种以协议或公司章程为纽带的契约行为。出资瑕疵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是一种以建立公司或增加公司资本,实现共同的经济利益为基础的契约关系。股东出资行为的契约性表现为设立人股东之间订立的协议或公司章程。当股东违反他们订立的协议或章程时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方式是: 1.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补足出资; 2.公司债权人可以主张没有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股东若没有按章程约定的义务缴纳出资额,应该承担的连带责任表现是: (一)内部责任:向公司补足出资;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该股东的股东权利受到限制,比如只能按照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行使表决权等。 在股东拒绝履行出资义务时,公司得以自
根据《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所以说,股东承诺出资,其实是承担了两个义务:一方面是对公司出钱也要出够钱的法定义务。通俗说,既然想要当股东拿股权,就要出钱并且出够钱。另一方面,股东还应该
实际控股人和法人的区别如下: (1)职位上的不同。实际控制人是企业的主要投资人或者间接但具体控制权的人。定代表人是企业的代表,是企业的负责人; (2)义务上的不同。实际控制人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一般属于违约行为,其法律后果也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拖欠工资股东没有责任,股东对公司负责,不对公司债权人负责;公司的责任属于公司责任,原则上不能向股东进行追索。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而且股东不参与公司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