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
1、试用期时间应由劳动合同时间长短而定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起第二月就必须签劳动合同,否则,一年内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双薪,一年以上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3、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
试用期一般规定的情形具体如下: 1、对于三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三年以下一年以上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而一年以下三个月以上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三个月以下的合同则不得约定试用期。 4、同一用
用人单位如果与劳动者约定的合同期限是三年的,则试用期的时间最长不可超过六个月,且试用期的时间应该要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同时,同一个用人单位与同一位劳动者,只可以约定一次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
用人单位试用期不交社保不合法。试用期间,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