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如果房屋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买卖合同当然有效。 如果房屋是在夫妻结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房屋由夫妻双方共同处置,夫妻一方擅自卖房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并且构成表见代理的,该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
夫妻一方私自卖房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夫妻一方未经配偶同意独立实施的买卖配偶可以收回房权,但需要对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损失;买受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经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配偶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擅自卖房无效,但如果已经与第三人善意购买,并办理登记手续,则无权追回该房屋。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
一方私自卖共有房产一般是有效的,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合法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另一方可以请求单方处分共同房产的一方赔偿损失。
合同本身不因无权处分而无效,即买卖双方之间成立的债权有效,但能否追回房屋,首先需要区分买受人是善意还是恶意,即区分买受人是否知晓该房为他人共同所有且出卖人为私自出卖;此外,判断买受人是否支付合理对价、是否办理齐全的过户手续,若满足“善意对价
夫妻一方出卖共有房屋签订的合同,是完全有效的。因为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出售房屋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交易有效: 1、买方在购买时是善意的。也就是说,买方履行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在上述情况下,邓已经阅读了房产证和个人财产协议,因此邓有合理的信任依据,应推定为善意; 2、价格合理。也就是说,交易不会太低于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产,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有效,其余情况下属于无效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1、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产,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该房屋买卖行为有效,另一方无权主张追回该房屋。 2、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夫妻共同所有房屋,且购房人不构成善意取得,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夫或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
夫妻一方卖房无效。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产权证上只登记有一人名字,夫妻任何一方处分共同财产,必须经过另外一方的同意才可以。当事人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房屋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房
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夫妻一方私自卖房的行为有效。即受让人为善意第三人的,且该处分行为已经登记的,该行为在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有效,但在夫妻之间无效,另一方只能向擅自处分人主张损失赔偿。若该房产系出卖人个人财产的,另一方无权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