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2
债权转让一般指债权让与。债权让与别名又称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
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原公司承担,公司变更后的债权债务除另有约定外,由新公司承担。公司变更前,债权债务关系主体是旧公司,所以由其负担。公司变更后,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是新公司,自然由其负担债权债务。
概括承受债权债务是指合同承受和企业合并。合同承受,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其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地移转给该第三人,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由该第三人承受合同地位,全部或部分地承受。企业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伙人应该要按照出资的比例,或者协议约定用自己的财产清偿债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企业应该要先用其全部的财产清偿债务。合伙企业财产不够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要承担无限连带的清偿责任。合伙人清偿
如果没有对店铺的营业执照进行变更,原则上相应的债务也不应该由受让人来承担,个体工商户承担的是无限责任,该债务由转让人承担。但是转让人和受让人可以协商确定债务的承担主体。
债务人死亡后,其遗产的继承人只在遗产部分内承担清偿义务。超出债务人遗产的部分,原则上不再由其继承人承担。或者,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找其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债务转移与债务承担的区别:首先,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和债权人将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移协议,协议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否则债务转移不生效。并存债务承担是指第三方单方面表示,不与债权人或债务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而不是债务人清偿债务。其次,在债
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
债务转移后,产生新的债权债务关系。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建立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并承担主债务和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的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偿还其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法履行债务,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第五百七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