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工伤认定中不能确认劳动关系,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定,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劳动者填写的招用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劳动关系的确立包括劳动合同,职工的报酬等。 工伤的认定以劳动关系的确立为前提。只有具有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才会涉及工伤问题。但是劳动关系的确立并不以工伤为依据。 首先,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是进行工伤认定的前提,如经司法程序及工伤认定机构的
职工在工伤认定过程中,未提起劳动关系仲裁及诉讼,用人单位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要求撤销工伤认定,法院审理后,可直接认定劳动关系成立,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工伤认定需要确定劳动关系。存在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自然也就不存在工伤。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其中包括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
一般可通过劳动合同来确认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通过下列凭证来确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申请工伤确认劳动关系是必须的,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的前提之一,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不是因为给用人单位提供劳动造成伤害,则不由用人单位赔偿。
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属于劳动争议,一般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当事人对于仲裁结果不认可,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一审裁判不服还可以提起二审。因此,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同样实行二审终审制。
工伤认定中不能确认劳动关系,对于劳动关系有争议的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确定,对于确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属于劳动争议范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
劳动关系确定后且经过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