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检察院在以下几种情况可以批准逮捕: (1)如果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有充分的物证与人证证明犯罪嫌疑人进行了犯罪,并能证明该犯罪是由该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并且该人证与物证已经被查实过,可以充当判案依据的,检察院可以批准逮捕嫌疑人。 (2)如果检察
检察院认为符合缓刑条件,可以向法院建议缓刑。检察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提起公诉的同时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建议使用缓刑。量刑建议一般应当具有一定的幅度。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量刑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 但法院是否会采纳检察院的量刑
检察院在以下几种情况可以批准逮捕:(1)如果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有充分的物证与人证证明犯罪嫌疑人进行了犯罪,并能证明该犯罪是由该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并且该人证与物证已经被查实过,可以充当判案依据的,检察院可以批准逮捕嫌疑人。(2)如果检察院犯罪嫌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一般检察院不批捕,可能是因为证据不足,或者是因为情节不够严重,达不到需要以刑法惩治的程度。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之一,其在纠正错误、堵漏建制、预防犯罪以及弘扬社会正义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回复意见
检察院在下列情况下应批准逮捕:1、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尚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确有必要逮捕的;4、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
一、法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存疑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三、酌定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
在判决以前,任何人都不得被认定有罪,这也符合疑罪从无的要求。因此,在审查逮捕环节,社会危险性条件的判断是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的重点审查内容。
有权要求审判人员回避的人员包括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以及诉讼代理人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审判人员应当回避的情形包括: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以及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
检察院认为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向法院建议缓刑。 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于18岁以下的人、孕妇和75岁以上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悔罪;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