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专利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无附图)或者权利要求书的,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简要说明的; (二)未使用中文的等。
口审属于专利申请复审的方式之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经过复审后,对于复审请求不符合专利法相关法律规规定的,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
专利申请被驳回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专利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根据行政复议规程的规定,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能申请复议: (1)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作出的驳回专利申请决定不服的; (2)专利权人或实施强制许可的被许可人对专利局作
专利申请请求复审:自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申请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撤销或者维护专利权的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复审请求。复审请求一式两份,说明复审理由。复审理由应当对专利局驳回决定中提出的事项请求提出上诉,否则不予受理。 为支持复审理由或消除申
在收到国知局驳回申请的通知之日起或者收到国知局撤销或者维持专利权决定的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复审请求。请求复审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一式两份,在其中说明复审的理由,复审理由应当针对专利局的驳回决定中提出的事项请求进行申诉,否则不予受理。为
专利被驳回应该主要取决于专利本身,自己不精通专利文件撰写,最好找代理机构申请,专利问题比较复杂,特别是申请发明由于需要实质审查,一般都因为新颖性和创造性驳回,可以委托检索机构检索,则能尽可能地避免这些问题。
以下情形专利人可申请行政复议: 1、不接受专利局的专利申请; 2、对专利局确定的申请日有争议; 3、对专利局不确认其优先权不服的; 4、对专利局决定按保密专利申请或不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专利申请的; 5、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延误有关期限,视为
当事人可以提出一次专利复审的申请。根据我国专利权的相关法律规定,专利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有关证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法作出相应的复审结论。
专利申请人对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这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明文规定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
以下情况下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缺少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无附图)和权利要求书,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缺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的; 2、没有使用中文的; 3、各类申请文件没有按照规定打印、印刷、书写、附图没有按照绘制图形的要求